被犧牲的「方言」:從歐洲看回台灣的「雙語」困境

<本文於2015年11月10號發表於轉角國際

photo credit:The LEAF Project (Public Domain)

「近幾年不斷有研究指出,雙語使用者和單語者相較,不但在大腦生理結構上有所不同,部份認知能力還享有優勢;更甚者,加拿大學者畢亞利史拖克(Ellen Bialystok)認為,說雙語還能延遲某些疾病的發作,如阿滋海默症和失智症等。」

在閱讀以上研究結論時,不知各位讀者想的是:「趕快回家(叫小孩)唸英文」,還是:「好開心啊~本山人會晚幾年有老人痴呆耶!」據筆者實際在台研究調查的 經驗來看,所接觸的台灣人大多生性謙虛又熱愛自我(叫別人)充實,故常屬前者。還常有人問我:台灣閩南語/客語不是方言嗎?這樣也算雙語哦?這就牽扯到如 何定義語言和方言了。
基本上語言與方言的界定有兩種方式:「語言學」與「政治」。就語言學來討論,兩種語言的使用者在彼此未學過對方語言的情況下,以其能夠互通有無的程度來判斷語言與方言。若能相互理解到一定的程度,可將此兩種語言視為同一語言下的兩個不同方言註1

例如,我的巴西、西班牙和義大利朋友,雖然三個人講的是西班牙語、葡萄牙語與義大利語,但口語聽說卻能彼此相通到一定的程度,有著某人講西班牙文,另一人 用葡萄牙文回話的狀況。雖然此三種語言彼此相通的程度並不對等,也常需視地區口音而定,但大抵上來說,彼此是多少能相通的。閱讀理解上,此三種語言因有不 少源自同一字詞、拼寫稍有不同,但意義大致相同的同源詞(cognate)與相似的語法,雖不至閱讀無礙,但也不難猜上幾分。

 影片:學習雙語對大腦的好處 - Mia Nacamulli

以台灣閩南語、台灣客語與台灣華語(國語)而論,若從未學過另一語言,在聽說上是無法相互理解的狀況,也就是歹勢,聽嘸啦!在閱讀書寫時,上述各語言看似 能互通有無,實際仍有部份字音對應困難及語法不同等問題。如果想全以漢字白話書寫台灣閩南語、台灣客語或其它漢系語言,目前除香港粵語外,實滯礙難行。舉 例來說:我的筆名,KiTchui,台灣閩南語吃東西掉滿地之意,個人就想不到可對應的漢字。

總結上述所言,純就語言學的定義來看,台灣閩南語、台灣客語與台灣華語,是三種無法互通的語言。反而是西班牙語、葡萄牙語與義大利語,就語言學來說,更像 是同一種語言下的三種不同方言。另一個類似的例子,是可相通的丹麥語、瑞典語與挪威語。雖說如此,在現實生活裡,為何我們會認定彼此多少能相通的西班牙 語、葡萄牙語是三種不同的語言,台灣閩南語、台灣客語相較於華語,被視為方言呢?這就要談到語言和方言在政治上的定義了。

▎政治介入、社經地位:歐洲方言的困境 

語言常是國家與族群認同的手段與工具,故在認定語言與方言時,往往超越語言本質特色,依政治意識與需求做界定。猶太語言學家梵亥克(Max Weinreich)的名言:「語言是有陸軍和海軍在撐腰的方言(A language is a dialect with an army and a navy)」,為政治如何介入語言與方言的認定,下了絕佳的註解。即便是以保護文化與人權著稱的歐盟,在認定其官方語言時,並非依語言學的認定為主,是以「老子說你是你就是」的姿態在界定語言跟方言的差異,無明確定義與規範。

在「語言」和「方言」無歐盟官方定義下,非官方組織的歐洲理事會(Council of Europe)在1992年通過、後為諸多國家(如荷蘭)採用的《區域及少數語言歐洲憲章(European Charter for Regional or Minority Languages)》,雖然意在保護及鼓勵不同語言發展,仍是把定義模糊的「方言」排除在外。因此,在政治意識形態的介入下,前述的西班牙語、葡萄牙語與義大利語,便成為三個國家的不同正式官方語言。

 早年在法國被禁止的布列塔尼語至今仍未獲得法國官方認可(上為法語,下為布列塔尼語)。圖/維基共享

另一個政治凌駕語言學的例子,是在法國布列塔尼地區通用的布列塔尼語(Breton)。在語言學上和法語關係甚遠的布列塔尼語,屬凱爾特語系的一支語言, 透過移民進入法國;因法國語言政策之故,不但早期被禁止使用,學童如果在學校說布列塔尼語,還會被處罰。當時著名的校園標語「我不說布列塔尼語及隨地吐痰 (Il est interdit de parler Breton et de cracher par terre)」,和台灣的「我不說方言」狗牌,有異曲同工之不妙。布列塔尼語至今仍未獲得法國官方認可,妾身未明的屈就於方言之位。

除了語言學和政治外,在某些特殊狀況下,經濟和社會觀感也會在語言和方言的認定補上一腳。在荷蘭官方認可的雙語省份菲仕蘭(Friesland),菲仕蘭 語(Frisian)和荷蘭語並列官方語言。在該省,不但路牌以雙語標示,地方政府和學校也都落實雙語政策。諷刺的是,無論在語言學或政治上,都視菲仕蘭 語是和荷蘭語不同的語言,但因菲仕蘭是荷蘭較窮的省份,部份講菲仕蘭語的人社經地位不高,連帶的讓菲仕蘭語躺著也中槍的被嫌土味重,普遍被其它荷蘭人降級成庄腳俗的方言。

▎方言邊緣化下台灣語言治療的困境

反觀寶島台灣,在前人的大中華概念與政治介入下,台灣目前通行的「國語」,是以北京話為基準而制定的國家語言。為了獨尊一國之語的崇高地位,只好順理成章 的矮化漢語系中的其它「語言」為「方言」,和前述的布列塔尼語有相似命運。這也是為什麼許多台灣人在欣羨世上其它雙語使用者時,對自己也是雙語人的事實不 自知。
台灣到底有多少人是雙語使用者呢?台灣島雖小(呃!),因歷史因素,語言環境複雜。學者黃宣範在1993年出版的《語言、社會與族群意識研究》一書中指 出,有85%的台灣人會說二種語言(通常是台灣華語加台灣客語/台灣閩南語),有11.6%的人會三種語言(通常是台灣華語、台灣客語和台灣閩南語);只 有3.1%的人只會說一種語言。換句話說,八成五以上的台灣人是超威的擺林果(bilingual)——雙語使用者。


對一般小老百姓而言,到底自己說的是語言還是方言,留給政客和學者去爭論就好,生活能過下去最重要,擺什麼果都沒關係,會賣就好。但人客你有所不知啊!語言和方言的界定,可是和台灣人的教育與醫療選擇息息相關的。以語言治療為例,據台灣在2008年制定的語言治療師法,語言治療是對成人與兒童的各式語言/言語障礙,像是構音 、語暢 、嗓音 、共鳴、語言理解 、表達、吞嚥、語言發展遲緩等等,先做障礙評估,後依評估結果制定治療計畫。

台灣目前的語言治療雖非只針對台灣華語,台灣閩南語、台灣客語也都在可治療的語言範圍內,但諸多語言在本地長期被視為方言的後果之一,就是台灣華語外的其 它語言(包括眾多的原住民南島語言),並無正式的評估診斷工具,相關語言治療研究也都付之闕如;臨床上只能以缺少常模的非正式的評估工具替代。在無比較基 準點的狀況下,有時較難以判斷,病人是否真超出統計界定的正常範圍,到可判定「有障礙」的程度;即便確認有障礙,也較不易判定障礙程度。若能有更好的語言 評估工具,可讓辛苦的第一線醫療教育人員,做起事來更得心應手,立馬增加一甲子的治療功力(不用,人家本來就很強好嘛!)。

此外,台灣身為實質的雙語國家,在臨床診斷治療及教育安置上,現行做法多半是以「單一語言」為基準,必要時切換到另一語言的方式,較少有系統的「雙語」同 時療法:例如取台灣華語與台灣客語中的「同源詞」,進行口說訓練。當然,「雙語治療」不一定比「單語治療」好或有效,仍待更多相關研究做進一步的釐清。可 是台灣人,我們已是超威超懶的擺林果了,怎可錯失做一次治療,就可摸蛤兼洗褲的兩個語言都突飛猛進的機會?搞不好連平日學也學不會的第三種語言,都能給它 瞬間流利起來(不可能!),刷恩面?

語言與方言之爭,不是紙上談兵或是藍綠之爭,而是每個人的機會與權利。唯有正視台灣的多語環境與資產,才能真正善用並在其中受益。下次再讀到雙語人可能有的優勢能力,台灣人,你應該想想你自己。

(編按:原內文「台灣目前的語言治療雖非只針對台灣華語...相關研究也都付之闕如」的「相關研究也都付之闕如」引發讀者討論與誤會,按作者要求更正為「相關『語言治療』研究也都付之闕如」,藉以釐清誤會。更新日期:11月12日 11:16)

 語言常是國家與族群認同的手段與工具,故在認定語言與方言時,往往超越語言本質特色,依政治意識與需求做界定。在台灣語言和方言的界定,可是和我們的教育與醫療選擇息息相關的。 photo credit:Takver (CC BY-SA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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