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電話 動物救護車馬上到

<原文於2016年5月8日發表於台灣動物新聞網

報告!有隻野鴨跑來我家後院生了一窩蛋,該怎麼辦?在台灣,除了想著一鴨三吃,或是放任鴨媽媽一家在後院亂拉屎外,似乎能做的不多。在荷蘭,當有類似的狀況發生時,民眾不需孤軍奮鬥,只要向當地的「動物救護車」專線求助,馬上就會有志工和你一起想辦法,拯救你家的後院,和鴨媽媽一家。

奈梅亨動物救護車救護行政聯絡中心。碎嘴/攝



鴨媽媽有時會誤入住家後院產卵孵蛋。動物救護車的志工在接獲通報後,會待小鴨孵化,再帶鴨媽媽一家帶到鄰近的運河或池邊野放。


非營利組織的動物救護車體系在動物權高漲的荷蘭已發展了很長的一段時間。以荷蘭中東部的古老大學城奈梅亨(Nijmegen)為例,當地的動物救護車(Dierenambulance Nijmegen, DAN)自1985年由范得力倫(van der Wielen)等人成立至今,已超過30年。
 
雖然奈梅亨在荷蘭城市中才排名第10,但因市府對維護動物權不遺餘力的鮮明左派立場,讓當地的動物救護車團隊得以維持在全國第5大的規模。目前奈梅亨的動物救護車志工團隊約有60人,一週7天,一天24小時不停歇的為毛小孩們輪流待命。其轄區約450平方公里,人口約35萬;平均每天接到50到70通、每年共約5萬通的求助電話。4台備有各式籠子和急救醫療用品的救護車,一年出勤共約7萬次。
 
備有各式籠子和急救醫療用品的動物救護車。碎嘴/攝


荷蘭人之所以、得以這樣投注大量人力物資來救助動物,原因有二。首先是道德上的責任。奈梅亨動物救護車團隊認為,許多需救助的動物,背後皆有人為因素影響,像是交通,障礙物,環境污染,廢棄物,棲息地的破壞等等。因此,人類對動物需救助的動物,在道義上有給予協助的必要。
 
其次為明確的法源依據。荷蘭動物法中第2-1條第六點中闡述,每人對需救助的動物,皆有協助的義務。此外在實務上,依據荷蘭民法5:8條,荷蘭地方政府得以將救援或安置動物的職權授與動物救護車。明定的法條,讓動物救護車能夠有所本的大膽出勤。

目前奈梅亨動物救護車的營運經費來源有二:市府補助及自籌經費。照顧野生動物是地方政府的職責,因此除了固定發放的市府補助金,當動物救護車為野生動物出勤時,地方政府每趟需付約台幣1080(30歐元)給動物救護車。自籌經費上,動物救護車在市內各處廣設捐款箱,並接受個人或中小企業捐款;當動物救護車為飼主出勤時,會酌收約台幣520元到850元(歐元14.5到23.5歐之間)做營運費。此外,荷蘭動物救援界的大金主「動物機運協會」也會撥款,並捐贈動物救護車。

奈梅亨動物救護志工艾菲(Effie)和營救回來的浪兔。浪兔在收容中心裡活動量不大,常會過重需減肥。碎嘴/攝

動物救護車的工作分成兩大類:寵物救援與野生動物救援。以寵物救援來說,像是意外協助,幫忙帶去看獸醫,運送浪浪協尋失主貓狗外的寵物認養喪葬處理…等等,都是他們可以幫忙的範圍。
 
野生動物救援上,當民眾遇到路殺、原油受害、被電線纏繞…等狀況,都可聯絡動物救護車處理。當傷勢太重無法康復,則安排由獸醫執行安樂死;若康復後有機會在野外存活,復原期間則暫時安置在救護中心的野生動物收容所內。

志工為了在收容中心裡仿造原生環境,細心的用報紙摺睡袋,好讓刺蝟安眠,減少壓力。碎嘴/攝

和寵物救助相較,野生動物的救援工作,極需專門的訓練和準備,才能真正幫助牠們。舉例來說,救援野生動物最終的目地是野放,而非馴養;且救護原則有三:與人類的最少接觸、適合飲食、良好居所。因此光是野生動物收容所的設置,就得先通過政府部門(Ministerie van Economische Zaken, Landbouw en Innovatie)的標準考核才行。
 
除了動物救援,奈梅亨動物救護車也致力於推廣善待和保護動物的教學。救護中心設有教育參觀室,由博物館提供動物標本做展覽,並和當地的教育中心合作,依年齡提供不同的教材,教導小朋友如何善待動物。

在全體志工的努力下,荷蘭動物救護車年年都救助了為數可觀的動物。2015年來說,光是奈梅亨動物救護車團隊就救助了1896隻鳥、1247隻貓,776隻狗及250隻的刺蝟等等。
荷蘭的毛孩子很好命嗎?你也可以讓台灣的毛孩子變好命。只要有心,人人都可以成為動物救援志工。

奈梅亨動物救護志工派卓(Petra Alink)及救護中心的刺蝟隔離收容所。碎嘴/攝

Share this:

, ,

CONVERSATION

0 意見:

張貼留言